河南新百福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371-55698015

刚刚,海关查获集装箱夹带11种危险品,货主或面临20万罚款!

一个集装箱内夹藏11种危险品被海关查获,违法行为人或面临最高20万元处罚。


近期,厦门海沧海事处接到厦门海关通报,海沧东集中查验区一进口集装箱内装有疑似船载危险货物,接报后海事部门迅速联合海关实施开箱查验,现场查获11种未经申报的疑似船载危险货物并取样送检。


6月29日,经厦门海关检验中心检测确认11种货物全为船载危险货物,包括易燃液体、有毒物质、腐蚀性物质三类。据悉,违法行为人将可能面临最高20万元处罚。

经初步了解得知,该票货物为进口船用物资。


现场,海事执法人员对集装箱内的疑似货物进行了全面细致排查,检查发现该集装箱内大部分货物包件外都贴有腐蚀品、易燃液体、海洋污染物等危险标识,特别是部分船用检测试剂盒与箱装试剂箱涉及腐蚀性液体硝酸、易燃的酒精溶液以及其他有毒物质,疑似为船载危险货物。通过系统查询比对货代报关信息,现场核实货物申报情况,经查实该票疑似船载危险货物均未按照规定进行申报。

在对箱内疑似船载危险货物进行初步处置后,海事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调查取证并取样送检,检验结果表明送检的11个样品全为船载危险货物,包含甲醇、硝酸、硫酸、酒精溶液等易燃液体、有毒物质和腐蚀性物质,其涉及种类较多,危险特性多样化,若防范措施不当将对船舶安全运输和海洋环境清洁造成严重影响。

据了解,本案违法行为人将可能面临最高罚款 20 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再次提醒:瞒报一旦被查获,涉事企业不但面临着罚款,更有可能担负刑事责任,相关货代报关企业一样可能会受到牵连。建议各位货代朋友们把该内容转给客户,再给客户们提个醒!必须警钟长鸣!!!


版权所有:河南新百福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航空港区裕鸿电子产业园4号写字楼4A3层 服务热线:0371—55698015  15093225868  豫ICP备15002199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