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假证运输危险货物!最低罚司机5万!
深圳的气温是越来越高了
能想象吗?
当你开着车在深圳某道路时
旁边运危险品的
货车司机也许根本就不!靠!谱!
他也许不知道
如何保护这批危险品不出事
更不知道出了事该如何处理
若你知道这情况
会不会感到毛骨悚然?
是的,持假证已经不是唯一“槽点”了。
事情要从上个月15日说起。当时,执法支队福田大队执法蜀黍在福田区新洲九街设卡执法。
在看到粤BB3***轻型厢式货车时,执法蜀黍发现——
这辆货车车身的反光标志破损严重,几乎等于没有。这在夜间行驶情况下非常非常危险啊!
于是,执法蜀黍立马拦下这辆车询问、检查。
执法蜀黍打开货车车门时,发现这辆反光标志破损严重的货车里装着——
经查——
粤BB3***车属于深圳**燃气有限公司,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高某驾驶该车从南山区运载20余瓶大瓶液化石油气来福田区给客户送气。
司机高某还出示了自己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证件显示发证机关是哈尔滨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然而,执法蜀黍并没有查询到这个证件的任何信息。
在执法蜀黍发函给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协查后,哈尔滨市运输管理处复函 称——
5月6日,执法人员要求高某到福田大队接受调查,他信誓旦旦地表示——
他的证件是真的,因为“扫描二维码会显示证件信息”。
直到执法蜀黍向高某展示了哈尔滨市交通部门的函件,他不得不承认这本是假的《危货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是自己花700元在老家买的。
事情的结果就是,司机高某因使用伪造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被执法蜀黍开具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痛罚”5万!
而很多人还不知道, 5万已经是此类案件最低罚款了
根据2019年6月21日交通运输部第二次修正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目前,使用伪造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行为,该类案件的处罚金额由原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修改为“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也就是说,这类案件的最低处罚金额由2万上调至5万。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三)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
有的人知法犯法
有的人纯属被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