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泡面、香烟换来的这些贝壳携带入境,也算违法走私
近日,苏州张家港海关在对一艘货轮检查时发现,部分船员携带了大量珍贵贝壳入境,而这些贝壳,都是用日用品换来的。
海关工作人员在刘某、贾某等四名船员的行李箱内,发现了用衣物包裹的贝壳、珊瑚和手镯。经过初步鉴定,贝壳为唐冠螺、砗磲,手镯为玳瑁打磨而成,均属于濒危物种。
据了解,唐冠螺为世界四大名螺之一,因其形状很像我国唐代武士的头盔而得名。海关提醒,邮寄或携带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必须持有国家濒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主动向海关申报,否则由海关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苏州张家港海关运输工具监管一科副科长李峰说:“像砗磲属于有机宝石,叫‘深海贝王’,价值是很高的。船员在国外用一点香烟、自己穿的旧衣服、方便面等,就可以跟当地人换过来。”
目前,刘某等人因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物品已被立案调查。今年以来,张家港海关共查获14起船员携带濒危物种走私案件,包括鹦鹉螺,砗磲,海马,鳄鱼皮等。
海关提醒,我国法律明令禁止走私珍贵动植物及其制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国家质检总局、农业部联合发布的1712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 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了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共三大类16项:
一是动物及动物产品类,主要包括活动物(犬、猫除 外)、动物遗传物质,肉类及其他制品,水生动物产品等;
二是植物及植物产品类,主要包括新鲜水果、蔬菜、烟叶,种子(苗)、苗木及其他植物繁殖材料,有机栽培介质;
三是其他检疫物类,主要包括菌种、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转基因生物材料等,均被列为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