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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有毒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

代办《有毒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费用

收费980元,时间:自行政单位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进口放行单有效期为6个月
需要提交文件如下:
(一)有毒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以下简称进口放行单)申请表。
(二)与外商签订的进口合同。
(三)进口名录中《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以下简称《斯德哥尔摩公约》)及相关修正案管控化学品的,应提交关于所进口化学品仅用于可接受用途或在特定豁免登记有效期内特定豁免用途的证明材料。
(四)进口名录中《汞公约》管控化学品的,应提交:(1)关于所进口化学品仅用于《<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生效公告》中限定时间内允许用途的证明材料;(2)出口国为《汞公约》非缔约方的,应提供该非缔约方关于进口汞来源的证书;(3)符合《汞公约》规定的进口用途数据信息。
(五)进口名录中《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以下简称《鹿特丹公约》)及相关修正案管控化学品的,应提交符合登记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非首次进口的,应当提交之前每批次的进口、流向和使用情况。

如果需要办理前梳理整个流程,可以预付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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